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專項資金(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5-30 點擊:次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決策部署,根據2025年自治區黨委、政府重點工作安排,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擬組織開展2025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專項資金(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由集群所在設區市進行申報,申報城市原則上應納入12個自治區級先進制造業集群范圍,鼓勵集群內相關市聯合申報。對于未納入先進制造業集群城市名單,但其主導產業與集群相關市產業發展水平接近的,也可參與申報。
二、支持內容
支持集群內主體圍繞產業鏈上下游協作、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集群發展促進組織建設等3個方面組織實施項目,解決集群產業創新、生產制造、公共服務等方面共性問題,鼓勵有條件的鏈主企業、龍頭企業聯合中小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集群成員共同實施。
(一)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項目。
1.科技鏈式攻關和集群式攻關項目。支持集群內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協同研發、設計、制造,加速創新產品開發和迭代升級,突破一批重要基礎產品、關鍵核心技術和跨行業跨領域共性技術,并實現產業化。
2.優勢產業鏈高質量發展項目。聚焦我區鋁、鋼鐵、有色金屬、汽車、機械裝備、石化化工等優勢產業,針對集群重點產業鏈的堵點、卡點、斷點,以場景挖掘應用為牽引,支持重點產業鏈上下游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和跨行業跨領域橫向關聯耦合的項目。
3.共性制造能力補短板項目。聚焦集群共性制造需求,針對通用性強、購置成本高、智能化水平高的關鍵設備,圍繞鑄造、表面處理、模具、3D打印、增材制造等領域,鼓勵集群鏈主企業、龍頭企業引入或聯合配套企業建設共享制造中心,補齊集群制造能力短板,實現制造資源有效整合、優化配置和共建共享,促進集群精細化、專業化協同分工,實現降本增效。
(二)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4.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支持集群內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圍繞本集群建設檢驗檢測、實驗驗證、認證認可等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以及企業主導、產學研融合的綜合性中試驗證基地。
5.服務型制造平臺項目。支持集群內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建設服務型制造平臺,面向中小企業、客戶、創新團隊等開放產業鏈資源,提供協同創新、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開拓、創業孵化、股權投資等服務。
(三)集群發展促進組織建設項目。
6.集群發展促進組織能力提升項目。支持集群內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社會團體等發起成立專業服務集群建設發展的第三方法人組織,進一步提升集群發展促進組織服務能力,為集群提供產業政策指導、產學研協同創新、檢驗檢測、供需對接、產融對接、人才引進等高水平公共服務。
7.公共服務活動項目。支持集群內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圍繞產業發展、供需對接、市場拓展等開展公共服務活動。
三、申報要求
(一)填寫申報表。
優先鼓勵跨市聯合申報,由集群牽頭城市(原則上為《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公布2024年度廣西先進制造業集群名單的函》(桂工信規劃函〔2024〕1791號)中排名首位城市,下同)會同相關市填寫申報表(附件1)。在申報表中,申報城市需填寫集群相關信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等,目標任務完成時限為2026年底。
(二)提出項目計劃。
跨市聯合申報的,由牽頭城市組織編制項目計劃并隨實施方案一同上報,各申報城市也可單獨編制項目計劃。申報項目應符合本文第二部分“支持內容”有關要求,其中在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比例不超過80%,新開工項目在2025年能夠開工建設。原則上,項目計劃至少包含3個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項目(其中科技鏈式攻關和集群式攻關項目、優勢產業鏈高質量發展項目、共性制造能力補短板項目至少各1個)、1個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1個集群發展促進組織建設項目。申報城市應做好項目審核,遴選優質項目納入實施方案。項目計劃上報后,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組織專家進一步審核把關,原則上每個集群支持項目不超過20個。
(三)加強政策協同。
集群內相關市應建立健全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政策體系,完善工作機制,探索出臺針對性強、實用性高、精準有效的支持政策,加強區市財政政策協同和金融政策協同,強化政策宣傳、資源對接、評估診斷、平臺支撐等公共服務能力。
(四)加強工作銜接。
集群內相關市應建立工作對接機制,加強產業規劃的銜接,產業信息的互通共享,共同抓好產業集群的科技創新、招商引資、企業培育等工作,支持集群牽頭城市推動開展跨區域聯合實施項目,推動一體部署、系統推進、集聚發展。
四、資金支持
(一)資金分配。
自治區本級財政對入選集群給予定額獎勵。每個集群補助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獎補資金在集群相關市的分配比例根據各市集群相關產業的產值、投資等績效目標及項目計劃確定。補助資金分兩次下達,實施期第一年下達50%獎補資金,實施期滿考核驗收通過后下達其余50%獎補資金。若部分市未完成績效目標,自治區將根據考核驗收結果重新調整集群相關市補助資金分配比例。
(二)支持標準。
1.對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6%予以獎補,單個項目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補金額少于50萬元的不予補助)。
2.對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予以獎補,單個項目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補金額少于20萬元的不予補助)。項目總投資包括設備購置費、軟件開發或購置費、服務設施與設備更新費、場地租賃費等支出,不含土地、廠房建設投資。
3.對集群發展促進組織建設項目,按服務內容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補金額(獎補金額少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三)資金使用。
獎補資金應專款專用及時用于重點項目建設,不得用于財政供養單位人員福利、公用經費、機構運轉經費等支出,不得用于堂樓館所等基建工程支出,已獲得自治區本級財政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支持。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
由集群所在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組織集群申報,跨設區市聯合申報的,由集群牽頭城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組織集群申報,已納入支持范圍的集群在實施期內不再重復申報。申報材料由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PDF版(光盤刻錄)各一式兩份,于2025年6月6日前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二)競爭性評審。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組織專家開展競爭性評審,采用書面評審和現場評審結合的方式。書面評審主要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以及申報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戰略和自治區實際,提出的工作目標、政策保障等是否切實可行,重點項目計劃是否符合要求等。現場評審主要組織申報集群開展現場答辯。根據評審結果,初步確定入選集群名單和項目計劃。
(三)網上公示。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入選集群建議名單和擬支持項目計劃并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間有異議的,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及時核實處理。
(四)資金下達。
公示無異議,按程序報審后,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入選集群目標任務和項目計劃予以批復。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審定的入選集群名單和項目計劃下達獎補資金。
(五)項目調整。
入選集群應嚴格按照批復的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計劃開展工作,定期報送進展情況,如調整需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批準同意。項目計劃調整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對集群相關市項目建設進度整體滯后的,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按程序收回補助資金或調整用于其他項目建設補助。
(六)驗收管理。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按屬地原則,負責組織本級財政撥付資金項目的驗收工作,跨行政區域實施的項目,由相關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驗收。項目原則上應在建設期滿6個月內組織驗收。項目驗收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是否按批準內容組織實施、項目完成投資是否達到計劃要求、財政資金是否按規定使用等,具體內容根據項目性質不同有所側重。
(七)績效評價。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應當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集群牽頭城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牽頭開展集群分年度績效自評。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于實施期結束后對集群開展績效評價,形成績效評價結果,并將績效評價結果與資金撥付掛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績效評價結果等提出財政資金安排建議,自治區財政廳根據資金安排建議確定下達獎補資金;對于評價結果較差的,將視情況嚴重程度采取督促整改、收回獎補資金等處罰措施。
聯系方式: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電話:0771—8095202
郵箱:ghc@gxt.gxzf.gov.cn
自治區財政廳電話:0771—5331701
郵箱:gjc@czt.gxzf.gov.cn
附件:1.2025年自治區統籌支持工業振興專項資金(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申報表
2.X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項目計劃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