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4-17 點擊:次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和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
為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特色 化、專業化發展水平,根據國家工信部《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 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119號,以下簡稱 《暫行辦法》)和山西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管理辦 法》(晉企發〔2023〕3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 開展2025年度國家、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和2022 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申報主體
集群所在地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
(二)申報條件
集群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省前列,且須同時滿足《管理辦法》規定的核心競爭力較強、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成效顯著、 產業鏈供應鏈協作高效、協同創新能力較強、數字化轉型效果明顯、綠色化發展水平較高、積極參與產業開放合作、治理和服務能力較強等8個方面條件的產業集群可以申報省級中小企 業特色產業集群。
申報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原則上需已被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對產業集中度高、基礎條件良好、產業集群管理服務優秀,且滿足《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中小企 業特色產業集群此次可以同時申報國家和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需要分別填報省級和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 報表及相關資料)
(三)申報程序
1. 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填寫《山西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形成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2. 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實地核查,填寫《現場核查符合性說明》、《2025年度山西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
3. 按照每個細分領域推薦1個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原 則,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3個。對超過報送數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
4. 省工信廳通過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實地抽查、會 議研究、結果公示等程序,認定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名單。同時,對申報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按照《暫行辦 法》的規定條件及相關程序,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
二、復核工作
(一)復核申報主體
2022年度認定的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須參與本次復核工作,集群所在地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復核申報主體。
(二)復核程序
1. 集群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填寫國家《中 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申報表》,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報送至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2. 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復核材料進行初審,按照 《暫行辦法》對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必要時開展實地抽查,填寫《現場核查符合性說明》, 將通過初審的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報至省工信廳。未通過初審的,需說明原因。
3. 省工信廳通過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實地抽查、會 議研究、結果公示等程序,將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 材料,報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培育工作, 結合區域發展實際,明確具體細分領域,突出自身競爭優勢, 嚴格按照申報要求編制高質量的申報材料。要結合我省特色專 業鎮培育建設實際,全面梳理重點專業鎮與特色產業集群標準 的契合程度,優先支持推薦重點專業鎮申報特色產業集群。
(二)各地要嚴格標準,認真做好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開展復核時,需對集群的核心競爭力、中小企業梯 度培育情況、產業鏈供應鏈協作情況、協同創新能力、數字化 轉型情況、綠色化發展水平、產業開放合作、治理和服務能力 等進行深入評估。此外,還應考察產業集群對地方經濟貢獻、 促進就業和技術創新的作用。通過綜合性評估,發現并解決集 群發展過程中的問題,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從而推動產業集 群向更高標準、更高質量的方向發展。
(三)請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于2025 年5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和復核申報材料報送至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
申報材料包括正式推薦文件、山西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 群推薦匯總表、山西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及申報材 料(一式3份)、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及申報材 料( 一 式5份)、電子版光盤2份(名稱標注 “XX縣(市、區)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資料”)。
復核申報材料包括正式復核意見文件、國家中小企業特色 產業集群復核申報表及佐證材料(一 式5份)、電子版光盤2 份(名稱標注 “XX 縣(市、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申 報資料”)。
(四)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 一經查實, 立即取消其資格。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張永杰 0351-3046281
附件:1.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材料
2.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申報材料
3. 現場核查符合性說明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